签了合同想毁约,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上个月买了一套房子,但是现在这个城市很多楼盘都降价了300,500元不等。我的购房合同已经签了,手续费也交完了,住房公积金也申请了,这两天开发商催我去公积金把字签了,贷款就算办下来了。可我现在害怕房子降太多,一直拖着没去签字。如果我现在要毁约,会承担什么后果呀。
我买的这个楼盘还没听说要降价,这几天打出来大幅广告说是开发商承诺降价补差价,但是我们买的时候还没有这个说法。我想和开发商谈条件,他给我出具书面承诺,降价补差的话,我就立马去公积金签字,大家说有没有成功的可能呀。
还有就是出具的书面材料要注意些什么,才不会被骗,怎样才最有法律效力。

第1个回答  2008-12-11
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您与对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应当有违约条款。
开发商如果做出书面承诺,可以作为您以后在诉讼中要求对方给付差价的证据。
注意的应该是补偿金额要确定,不能模糊,以及印章是否是真是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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