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08-18
个人觉得现在的法律没有道理。我被打了,被别人侵害了,难道我还不能还手吗?就是警察,法官,估计也做不到被打了不还手,不反击的。至于我还手了,把对方打伤了。只要我没有追击殴打,或者在对方倒下无力反击,我任然继续殴打。那就是对方活该,谁叫你先打我的??还有就是骂人,尤其辱骂父母,在警告下,任然辱骂的。我就可以用无力教育你。祖国视为母亲,外人侵犯了祖国,作为祖国儿女,是否要拼命反击??再说,母亲是能随便给你辱骂的吗!
第2个回答 2019-03-07
故意伤害案,一般以伤害结果作为处理的依据。轻微伤,尚未构成刑事犯罪,由公安机关管辖。受害人可以向当地派出所反映,公安机关可以依据治安处罚法的规定给行为人以治安处罚,当事人之间也可以自行和解或者请基层调解组织调解。
第3个回答 2019-04-18
好律师网:具体要看警方是如何认定的,互殴或防卫过当都有可能。
第5个回答 2019-10-25
对方调戏你姑姑。还有加微信也不同意。后来你被人家殴打头上要做手术。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