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由用人单位决定得还是劳动者决定的,如果劳动者不想再干一个月,是不是能拿一个月工资。看了很多回答,我觉得这个条款的主导权在于用人单位,他想让你直接走人,就得给一个工资,想让你再留一个月的话,你仅仅是相当于再上一个月班。所以,用人单位给你再留一个月的机会,而你想直接走,用人单位是不用再付一个工资的。
那用人单位提出,让你选择可以现在走,也可以再待30天,那我选择现在,能拿到代通知金么。因为再待30天也是相当于上班而已,所以用人单位不给代通知金.
现在走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