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02
你是哪里的单位?
广州市规定,劳动合同未给到员工手里,即认为未签订劳动合同。
不买社保是违法的,单位主动提出不给买违法,自己提出不买,单位同意也违法。
如果是单位要求你填写承诺书,违法,你拿到的钱应该退回,要求单位购买社保。
现在,你可以以单位不给买社保为由,提出辞职。
然后劳动合同未发到你手里,可以视为未签订。
辞职后,你可以要求单位:
支付你经济补偿金,按年限计;
补缴社保,同时退回你的社保补贴钱;
支付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当然,如果你的目的是顺利辞职,这些都是可以作为交换条件,不要让单位为难你,都可以放弃。
如果单位不讲道理,要扣你已付出工作的工资,你就告诉单位,你会向劳动仲裁委员会主张你的权利。如果顺利交接工作后,并结算了工资,那就什么都不要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