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司股东不是法人,我现在不在公司了 出了问题时我有责任吗?

如题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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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26
这个是不一定的。如果是公司的民事责任股东是要承担罚款的。如果是公司的刑事责任,一般是法人代表和负责决策的人一起负责的,股东不受牵连。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法律分析
当事人对股东资格有明确的协议约定,公司内部股东知道或应当知道这一事实,隐名的股东在事实上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和资产收益,已实际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应确认其股东资格,保护其应有的股东权益,对内承担法定股东责任。若双方未约定实际出资人为股东或者承担投资风险,且实际出资人也未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或者未实际享受股东权利的,显名股东实际行使和操纵因隐名股东出资带来的股东受益,公司其他股东对隐名股东的股东受益存在事实不知情。这时,双方之间关系名为隐名股东实为投资借款,不应认定为隐名投资关系,可按债权债务关系处理。隐名股东与第三人之间,隐名股东作为公司实际股东,应在显名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即与显名股东一起对公司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2个回答  2020-11-18
公司出事找法人还是股东

公司出现法律责任法人代表承担责任不可避免,股东如果是主要责任人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其他股东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可能承担经济责任。

要看是什么责任吧。一般公司的民事责任是罚款的。如果是刑事责任,一般是法人代表和负责决策的人一起负责的,有些股东参与到决策的就一起负责。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要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负责,而股东对公司业务有决策权,一般不直接承担责任。

根据法律程序,公司的最高权利机构是股东会而不是股东。

股东通过股东会行驶权利,法人代表是经股东会或者股东会下属董事会选举产生的,法人代表行驶公司法定工作并向股东会或者股东会下属董事会负责,在股东会中一切事情按照法律程序都是投票表决的,股东会的表决不是按照人数多少而是按照股份比例行使权利的,也就是说控股者拥有最大的发言权和表决权。

如果公司没有董事会,股东会就成为公司最高权利机构。所谓公司权力大小问题,这里需要分别说明:

第一,大股东从法律上将是公司最大所有者

第二,法人代表并非必须是大股东,甚至都可以不是股东,法人代表是经股东会选举产生进行公司日常管理的,公司是一个法人实体,而法人代表就是这个公司在社会和法律上的代表人。

所以就权利大小而言,所有权控股者最大,而公司行政权力法人代表最大,也就是说按照公司法所赋予的法人代表的权利,只要不是需要经过股东会同意的一切公司经营管理事项,法人代表都可以进行决断。
第3个回答  2020-11-18
如果股东未参与实际经营决策,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不知情,是不需要承担刑事或行政责任的。
一般情况下,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在债务清偿完之前,你无法拿回出资。但如果你在公司设立时出资不实或者在公司设立后有抽逃出资的行为,需要与公司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
如果你没有以上说的情况,那你在股权转让之后就不对公司承担任何责任了。
查看追问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也简称“一人公司”、“独资公司”或“独股公司”,是指由一名股东(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比较简单。

中国《公司法》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有两个基本法律特征,一是股东人数的唯一性,二是股东责任的有限性。

“一人公司”可分为形式意义上的“一人公司”与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前者指公司的全部出资或所有股份由一个股东拥有,具有股东名义者仅有一人;后者是指形式上公司股东虽为复数,但公司实际上是由一名股东掌握,即公司的“真正股东”,其余的股东仅仅是为了规避法律,满足法律对股东人数要求而持有较少股份的挂名股东。此外,根据“一人公司”股东的性质,可以分为“自然人一人公司”、“法人一人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根据其产生的方式,“一人公司”可以分为“初始一人公司”与“嗣后一人公司”;根据“一人公司”的股份性质,可以分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一人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知识:

一个人分别是两家公司的法人代表和股东可以吗

可以的。

但是有例外的情况:

1,公司法第58条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也就是说,一个自然人不可以成为两个一人公司的股东。

2,公司法第69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也就是说,国有独资公司中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在其他经济组织中任职。不得成为第二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4个回答  2018-02-23
如果股东未参与实际经营决策,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不知情,是不需要承担刑事或行政责任的。
一般情况下,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在债务清偿完之前,你无法拿回出资。但如果你在公司设立时出资不实或者在公司设立后有抽逃出资的行为,需要与公司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
如果你没有以上说的情况,那你在股权转让之后就不对公司承担任何责任了。追问

如过法人用公司名义去带款换不上了 和我有关系吗

追答

法人人格具有独立性,独立于股东个人,并以法人资产清偿债务。如果是正常的商业往来,即便公司资不抵债,到了破产清算程序,也不会要股东或法定代表人以个人财产清偿企业债务。
股东只承担有限责任,用自己的出资承担公司债务。只有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才需要以自己的财产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追问

不是很明白

追答

就是说,你出资的钱已经属于公司财产,和你无关,你只通过公司盈利分红获得收入。除非有人收购你的股权,或者公司解散清算,你才可以拿回部分出资,否则这笔钱就和你无关了。
公司是虚拟的人格,它的生命来自于股东的出资,并以这些出资来运营和承担债务。资不抵债就是耗尽了生命,找不到续命的资金,公司就会死亡。
不懂公司的含义就和别人合伙成立公司?
总之就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债务一般与个人无关,个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追问

好的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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