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方面,一医生不负责任

我媳妇怀孕八个月了 ,前期一直在济南四院查体,做B超等,做了4次B超,两次心脏拍片,最后一次在四院做B超是怀孕六个月的时候,医院给出的结论是正常,然后我媳妇就回娘家了,我媳妇娘家是菏泽郓城,就是一个小县城,这时候怀孕已经八个月了,我媳妇的妈妈带我去他那边的县城一个小医院做了个B超,结果查出孩子脖子上长了个5厘米直径,鸡蛋大小的囊刘,然后我媳妇和婆婆就坐车回济南再次复查,在省里医院,妇幼医院,齐鲁医院等确认孩子确实有病,然后我们又回到四院,在村里开证明要求打掉孩子,我大妈在四院工作,因为这个我们就没有追究四院为什么做这么多次B超没有发现孩子有病,然后就留了,可是生完孩子回家以后,坐月子做到15天的时候,发现我媳妇子宫里面有块手绢大的纱布,然后我们立刻去医院取出来,就因为这块纱布,把我们一家的火都急起来了,妇产科的主任护师长也过来看我们了,我们提出赔偿一万元的要求,他们至今还没有给我们明确的答复,我们想过寻求法律,可是有顾虑,现在很苦恼,以前在四院做的B超单子都扔了,只有复印的病例。证据补充:只有复印的病例,怎么打掉的孩子的详细过程,时间都有

第1个回答  2014-02-01
只要有流产时的病历就可以,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律师特别提醒 在医疗纠纷中,患者通常处于弱势地位,不少患者及其家属在面对强势地位的院方时,要么不知所措、茫然无奈过于依赖院方,要么采取一些不合适宜的极端措施,这种情况往往导致患者在维权时丧失有利条件,最终自己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维护。由于医疗纠纷具有极强的专业技术性、纠纷双方地位的失衡以及基于医疗行业特性和习惯的信息封闭等,往往使患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在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应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呢?一是及时复印、保全病例档案;二是向医学专家和医疗纠纷专业律师咨询;三是委托医疗纠纷专业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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