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在9月30日晚上6点多发生的事故,哪天下中雨,一翻斗车在路上突然没有油停车了,我爸爸随后就撞在了翻斗车后边,翻斗车正好轧在了白线上,也算违章吧。而且当时他停车并没有开车尾灯。而且没有证据能证明我父亲酒后驾车,我父亲自己也说没喝,当时送到医院流血过多属于昏迷,所以我没有同意验血。我爸爸现在在医院开颅手术了,花了快4万了,还没能出院呢,那方把人送医院后再就没见着人,我去了交警队,事故科出现场的的科员说属于追尾,我们占60%-90%的责任。请问这样合理吗?
现在还没有认定呢,因为我还没有在责任认定书上签字呢!希望懂的朋友能给出我具体的法律条文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五一出行必知的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