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在一家民营企业里面上班.每天都要工作13个小时以上.每个月只有三天可以休息.即没有补休,也没有调休.公司虽有严格的上下班时间,但却没有加班的考勤记录,只有上班的记录,也就是说上交人事部的考勤记录只记录你一个月上了几天班.而每天加时加班的时间却没有记录体现.我如果要主张加班加点的工资该如何举证.谢谢大家!请务必帮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