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学是人类社会一门很古老的学科。我们中国人自觉地对语言进行研究,起码也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了。我国古代没有语言学(Linguistics)这个名称,只有所谓“小学”。“小学”的内容与我们现在所说的广义语言学大致上相当。
古人为什么要把语言文字之学称之为“小学”呢?这也有一个历史发展的过程。“小学”原本是指八岁至十四岁的幼童读书的学校。《大戴礼记·保傅》:“及太子少长,知妃色,则人于小学。小者所学之宫也。”卢辩注:“古者太子八岁入小学,十五人太学也。”汉崔定《四民月令》说:“农事未起,命成童以上入太学,学五经;命幼童入小学,学篇章。”“篇章”是指《苍颉篇》之类的识字课本。因《苍颉篇》“断六十字以为一章,凡五十五章。”故以“篇章”指代这类字书。 在《汉书·艺文志》中,“小学”这个概念产生了新的意义,已由“学校”引申出“学科”的意思。《艺文志》说:“凡小学十家,三十五篇。”“小学”己成为一“家”之言,其内容全都是蒙童识字课本。《尔雅》、《小尔雅》这些书不算在“小学”家之类,其理由就是后来《隋书·经籍志》说的,“《尔雅》诸书,解古今之意”,故附经籍之后。可见,汉代所说的“小学”实际上只限于文字学,它的具体内容包括解释文字的形体结构(六书,六体)、“通知古今文字”,以及“正读”字音等。
在《隋书·经籍志》中,“小学”这个概念又进一步扩大。其内容除字书之外,还包括训诂(如《说文》、《字林》等)、音韵等方面的著作,而《尔雅》、《小尔雅》、《方言》、《释名》等仍列入“经义”一类,不入“小学”之林。直到《旧唐书·经籍志》,才把《尔雅》等书列进“小学”一类,从此,“小学”的基本内容才确立下来。只不过在宋代,又有人把“小学”称之为“文字之学”。如晁公武《郡斋读书志》卷一说:
文字之学凡有三:其一体制,谓点画有衡纵曲直之殊;其二训诂,谓称谓有古今雅俗之异;其三音韵,谓呼吸有清浊高下之不同。论体制之书,《说文》之类是也;论训诂之书,《尔雅》、《方言》之类是也,论音韵之书,沈约《四声谱》及西域反切之学是也。三者虽各一家,其实皆小学之类。
晁公武把“小学”称之为“文字之学”,这说明古代的“小学”家并不把语言看做是自己研究的对象,即使在事实上研究的是语言问题,他们也是从文字的角度来看待这种研究的,晁公武所说的三个方面的内容,就是指的字形(体制)、字义(训诂)、字音(音韵),即通常所说的文字学、训诂学、音韵学。
由于古人认为“小学”就是“文字之学”,而且总是把“小学类”放在“经部”之中,因此,后人就产生了两种不正确的看法:
一、19世纪以前,中国还没有语言学;
二、“小学”是“经学”的附庸。古代的语言学不能算是一门独立的学科。
第一种看法是受西方的影响产生的,第二种看法是古已有之。这两种看法都有一定的道理,但并不全对。
关于中国古代有无语言学,这里有个标准问题。我们不应拿现代语言学的标准去衡量古代语言学,更不应该拿西方语言学的标准来硬套。我们应该从事实本身出发。我们的古人在东汉未年就已经能用二分法分析汉语的音节,从魏晋以后,就能很好地对汉语的声、韵、调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产生了反映汉语实际语音系统的韵书(如六朝韵书以及《中原音韵》等),宋元时代又产生了声韵调相配合的等韵图,明清时代还产生了历史语音学,有的人己明确认识到:“今音不同唐音”,“唐音不同古音”,“音韵之不同必论其世。约而言之,唐虞夏商周秦汉初为一时,汉武帝后泊汉未为一时,魏晋宋齐梁陈隋为一时。”汉语音韵学的发展,从总的趋势来说,是和汉语语音的实际发展情况相符合的。在词汇研究方面,公元一世纪就产生了《方言》,二世纪末又产生了《释名》,这些著作基本上是以当时的口头词汇作为研究对象的,可见,我们的古人无论是对汉语语音的研究,还是对汉语词汇的研究,都有相当一部分内容是属于语言学性质的。就是在今天,我们仍然把这种性质的研究划在语言学的范围之内。
古代语言学是否算是一门独立的学科呢?回答这个问题时,我们应当确立这样一些原则:当我们衡量一门学科是否具有独立的资格时,首先要看它有无独特的研究对象,其次要看它有无独特的研究方法,其次要看它有无独特的科学体系,其次要看它有无独特的研究成果。用这些原则来衡量一下,我们可以说,从汉代开始,语言学已经算是一门独立的学科了。《方言》、《说文》、《释名》这三大名著的产生,就是语言学独立成为一门学科的标志。我们说杨雄、许慎、刘熙是语言学家,大概多数人是会赞同的吧。汉以后,各个历史时期都有人从事语言学的研究工作,也可以说得上是“江山代有才人出”。像李登、张揖、沈约、颜之推、陆法言、陆德明、颜师古、徐铉、徐锴、吴域、韩道昭、周德清、陈第、方以智、顾炎武、江永、戴震、段玉裁、王念孙、王引之、江有诰、陈澧、俞越、孙诒让等人,都是重要的语言学家。他们在汉语、汉字研究方面,积累了不少宝贵的经验,创造了一套完整的研究方法,形成了优良的传统。当然,他们在观点上、方法上,也有不少缺点和错误,在本书的有关章节中将会具体论述。另外,我们也应看到.古代的语言文字学和经学的关系的确非常密切,但古代哲学与经学的关系不是更为密切吗?就是史学、文学与经学的关系在先秦时代也不是那么分明的。《诗经》是道道地地的“经”,但它是不折不扣的文学作品,《书经》是道道地地的“经”,但又是不折不扣的历史著作。如果我们还跟古人一样,只在“经学”这个概念中兜圈子,不唯看不到语言学的独立存在,就连文史哲的独立存在也成问题了。就语言学的三个部门而言;也不可一概而论。训诂学与经学的关系最为密切,文字学次之,音韵学的研究成果可以用于“经学”,但音韵学的产生和发展跟经学并没有多大的关系,如《切韵》系韵书和《中原音韵》系韵书的存在,难道不是独立的吗,能说这些著作都是经学的附庸吗!
有的人之所以不承认中国古代有语言学,不承认语言学的独立存在,一方面是受了“洋教条”或“土教条”的束缚;另一方面,也是更主要的方面,是对中国古代语言学没有作深入的研究。所以,我们要加强对语言学史的研究工作,要造就一批既懂得辩证法、唯物主义,又能贯通古今的语言学史工作者,要写出多种不同风格、不同流派的《中国古代语言学史》来。围绕着这个任务,我们有下面一些工作要做:
用先进的理论作指导,对中国古代一些语言学名著重新进行整理;
要把古代语言学著作的系统、流派清理出来,从理论上建立起历史的联系,弄清中国语言学史的一些基本规律;
要开展断代语言学史的研究,如,“明代语言学史”、“清代语言学史”这样的题目,还从来没有人做过,做好这些题目,有利于对整个中国古代语言学生进行深透的研究;
对古代语言学著作中的一些常见的名词术语要进行一番彻底的研究,基本名词术语搞不请,我们就难以对古人的学术成果作出准确的评价;
要写好古代语言学家的评传。
我的意思并不是说要等这些工作全都做好了之后,才能动手去写一部《中国语言学史》。而是认为:这些工作是究究中国语语言学史的人应当做的。有一定数量的人来从事这种研究工作,中国语言学史的研究水平才会有一个很大的提高。
有人问:研究中国语言学史究竟有什么意义呢?在这里,我谈点不成熟的意见:
世界上每一个民族都有自己的文化传统,每一个民族在发展过程中都应尊重自己的文化传统,继承并发扬自己优秀的文化传统。语言学史是整个文化史的一个部分,不仅研究汉语的人应了解汉语研究的历史,就是研究哲学史、文学艺术史的人,也应该对汉语研究的历史有一个起码的了解。
传统语言学和现代语言学虽然观点、方法都很不一样,但历史的经验还是非常值得我们注意的,至少也应该把它放在跟介绍外来经验一样的位置上来对待。拿汉语史的研究来说,在很多方面就要利用古代语言学的成果,如果撇开这些成果,我们对汉语史的研究就会碰到很大的困难。
研究语言学史还要解决一个分期的问题。本师王力先生在《中国语言学史》(山西人民出版社,1981年)中将整个中国语言学史划分为两个大阶段:第一阶段是从汉代到清代未年,第二阶段是从1899年别1949年。台湾省有位语言学家认为第二阶段(西学东渐的时期)的上限应提到明末。我个人认为这个意见不可取。明末至清代,某些西洋传教士和外交家,虽然也写了一些研究汉语的著作,中国的某些语言学家也接受了一些西方语言学的影响,但这并非主流,不应作为分期的根据。王力先生以《马氏文通》(1898年)作为两大阶段的分水岭是很正确的。因为《马氏文通》是一部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著作,它的出现,意味着古代语言学的终结,标志着现代语言学的开端。不过,我认为古代语言学史和现代语言学史应该分开来写,各自独立成篇。本书名为《中国古代语言学史》,就整个中国语言学史(古代的、现代的)而言,它只写了第一个大阶段的内容。在这一阶段中,我又分为六个时期,即:
先秦时期(?——公元前3世纪);
两汉时期(公元前2世纪——公元3世纪初);
魏晋南北朝时期(公元3世纪——公元6世纪);
隋唐宋时期(公元6世纪末——公元13世纪);
元明时期(公元13世纪中叶——公元17世纪初);
清代(公元17世纪中叶一公元19世纪)。
古人在汉语研究中所造成的阶段性的特点,是我们进行分期的主要依据。
先秦时代以研究事物名称为特色;两汉以研究文字、词汇为特色,魏晋南北朝是汉语语音研究的开始阶段,是词义研究进一步发展的阶段;隋唐宋是汉语语音研究趋向稳固、统一的阶段,在文字学、语义学方面没有取得什么象样的成就,元明时代的语音研究以面向实际为主要特色;清代以研究古音古义为根本特色,这是古代语言学进行大总结的时期。
阶段的划分只能以反映某一时期的本质特征为原则,不可能照顾到各个方面,如拿等韵学的发展来说,应该是宋元算一个阶段,明清算一个阶段。而从全盘考虑,清代语言学不同于以往各代,特点很突出,应自成一段。我以为不必用绝对的观点来看待分期的问题,期与期之间不可能是一刀两断的,中间有过渡,有联系,不一致,这都是很自然的事,只要大致上合理,就不必斤斤计较了。
一本中国古代语言学史究竟应当怎么个写法才好呢?这个问题我也仔细琢磨过。首先,我以为跟哲学史、文学史的写法应有所不同,如在语言学史中就无须用很大的篇幅去讲作者的世界观,去分析作品的思想性,也不必费很多的笔墨去谈社会背景,但语言学又跟文学、哲学、佛学、经学等有密切的联系,把这些联系恰如其分地揭示出来,对研究古代文化史也不无裨益。其次,怎么写跟为谁而写是分不开的,本书是为大学生和具有同等水平的语文工作者而写的,这些同志一般都学过“音韵学”“汉语史”这样一些课,所以我要力避重复,凡是在这些课程中已经解决得很透的问题,本书就少谈或不谈,如《广韵》是古代语言学史中第一流的名著,本书只有儿句话就交代过去了,就是基于以上的考虑。第三,我以为不论怎么个写法,似乎都应当把各个时期的语言文字学原著放在中心地位来评说,离开了原著,还有什么“史”可言呢?对广大读者来说,把原著放在一定的历史背景下来分析评论,这是很有意义的一件事情,因为这样得到的“史”的知识,是具体的而不是空洞的,是联贯的而不是孤立的,何况有的原著一般读者已经很难看到了,不作必要的介绍就会“不知所云”。第四,作为一本“史”来说,应该综合当前研究的最高水平,应该是一个时代的智慧的结晶,不可能每一条材料都由著者发掘出来,也不可能每一个正确的论点都是著者的独创,著者有责任吸收各家之长。“天下无粹白之狐,而有粹白之裘,取之众白也”。遗憾的是我有“取众白”的愿望,却缺乏精辨“黑”“白”的能力。且何者为“黑”,何者为“白”,也容许个人持不同的看法,至于这些看法是否正确,诚不敢自以为是。
参考资料:http://www.pep.com.cn/200410/ca52933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