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是怎么写的

大家好/
我叫张某,户籍湖南。2002年的时候认识了一个男孩,然后我们就同居了,后来我跟他回家了。他家是甘肃的,我于那年年底生了一个女儿,但我们没有结婚。后来2005年他因为抢劫坐牢了。我于是把女儿交给他爸爸自己去广东打工去了,因为缘分又认识了一个男孩,我是真心喜欢他,我把我的事给他说了,可他还非要跟我结婚。我今年跟他回家了,他家里人也很喜欢我。可是我以前的男朋友今年10月份出狱了,非要我回家,可我现在做出决定不回去了。我也跟我以前的男朋友说了我的意思,可他说要我写一份协议书,解除我们的事实婚姻。我不知道怎么写,只好麻烦大家了。谢谢了,拜托了。我也是逼不得已啊,我要是回去了就太对不起我现在的男朋友了。请问他可以告我吗?这两件事大家可以帮帮我吗?谢谢了

第1个回答  2007-12-08
“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1994年10月1日)起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

你和你的前男友是无效婚姻。

‘请问他可以告我吗?”要看他以什么名义告你了。重婚是不可能的!
如果以孩子的名义,比如你不管小孩而且又没有给付一定的抚养费用,他可以告你遗弃。

最好是把小孩安排好,看看你是自己带小孩还是选择给付抚养费(一般到18或则是能够自己工作以自己的劳动所得养活自己)你们可以协商,或者是找相关部门咨询比如法院,妇联,法院,律师事务所,最好是签协议书。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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