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民事纠纷被人打伤,造成3根肋骨骨折,当时就报警了,已开法医鉴定书,如果调节解决了,以后还能不能追诉

追诉期多长时间?不调解的话由公安机关和法院处理,对方应付什么责任?请教!
如果调解的话应该赔偿多少钱比较合理?

  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法律规定:
  一、《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
  二、《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5-27
造成三根肋骨骨折,已经涉嫌犯罪,不适合调解。应该启动追责程序,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三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非法侵入住宅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调解处理:
(一)亲友、邻里、同事、在校学生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引起的;
(二)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
(三)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
对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民间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调解组织申请处理。
对情节轻微、事实清楚、因果关系明确,不涉及医疗费用、物品损失或者双方当事人对医疗费用和物品损失的赔付无争议,符合治安调解条件,双方当事人同意当场调解并当场履行的治安案件,可以当场调解,并制作调解协议书。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处理:
(一)雇凶伤害他人的;
(二)结伙斗殴或者其他寻衅滋事的;
(三)多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四)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意调解处理的;
(五)当事人在治安调解过程中又针对对方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六)调解过程中,违法嫌疑人逃跑的;
(七)其他不宜调解处理的。
第2个回答  2018-06-23
第一、被人打伤造成3根肋骨骨折,如果构成轻伤以上的话,对方就构成故意伤害罪,会被判刑的。
第二、报警、公安机关立案,就属于公权力介入了,不因你们之间调解私了而撤案,对方的刑事责任也会依法予以追究。
第三、如果你们就民事赔偿调解,愿意调多少钱都行,只要对方愿意给你。
第四、调解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你可以就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等方面的损失,要求对方合理赔偿。
第3个回答  2012-04-13
一年追诉期
不知你伤情如何,具体花费如何,在哪里生活,赔偿金额我也不确定。
如果走到诉讼程序,也是按合理的费用判决赔偿,如果法医鉴定是轻伤,对方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追问

在一个县城住院12天,花了6000快钱,腰不敢直起来,深呼吸咳嗽很疼,法医鉴定是轻伤,对方能负担什么样的刑事责任,能判多长时间啊?

追答

这还要问及你们冲突的原因,看你是否有过错。
看你的伤情恢复得如何,如果没有后遗症,连总数再赔个4000左右就比较合理了。
如果有后遗症的话,建议去做伤残鉴定,到时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

追问

能不能要求派出所抓人,对方的刑事责任是必须承担,还是民不告官不管?

追答

可以去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如果派出所不作为的话
我估计你们两个是互殴吧?所以公安机关没有走刑事程序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