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于5.7号驾驶轻便助力车在过十字路口时被一私家小车撞倒,当时下着雨我在过十字路口时有注意来往车辆,当时对方车辆距离很远但是没注意到对方超速驾驶,当时我南北方向行驶,对方东西方向行驶,在我快过去的时候被对方右保险杠和车灯撞倒,连人带车飞出10米多远,对方车辆在撞倒我后开出十几米远之后才停下,由于我的助力车没有牌照和驾照,交警已这个为由判决我们双方平等责任,我方不同意应为是对方超速而且过路口时不注意,这才是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而且我驾驶的摩托车已经快过去了对方才撞过来的,但是交警说路口没有摄像头无法证明他超速,但是可以调解为对方主责我方次责.
我方没办法就同意了,交警当时调解的是对方垫付我全部医药费,对方当时也同意了.但是再催对方缴纳医药费时,对方每次都带领三四个人来,跟我方吵闹说,主次责任他不可能出全部医药费.当时住院被搞的身心疲惫,我是外地人父母都不在这边,只有老婆和一个七个月大的女儿,住院期间老婆又要照顾女儿又要照顾我,女儿还在医院,都知道医院有很多细菌当时我女儿一直发烧,又加上对方一直吵闹没办法只有和医生协商提前出院,当时医院开的证明是休息三个月,加强营养,专人护理,出院后,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因为对方只有强制险,保险公司很多是不赔偿的扣掉我方应该赔付对方的,保险公司只能赔付9000余元,其余的5000余元有对方赔付,但是对方以保险公司已赔付。自己就不可能在赔付我方应得的赔偿。然后开出两个条件,要么保险公司赔付的钱归他所有他赔付我5000元,要么别让他赔钱我们只拿保险公司的钱,要是不同意就拒绝调解,并声称即使告到法院也不会赔钱,然后即使把他拘留也不赔,请问对方这样做合理吗?
对方并声称交警第一次责任认定是平等责任他要起诉改回以前的平等责任,我该怎么办,由于我无证驾驶,交警已对我做出300元的经济处罚
我方人员受伤盆骨骨折.一个月内不能下地活动。如今对方拒绝赔钱,我们需要法院起诉,当时保险公司并无赔偿精神损失费,如果起诉我们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吗?
精神损失费能要求多少?
恳请帮忙解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