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吃完午饭,骑车由西向东行驶,在一十字路口与一辆桑塔娜2000车相撞,摩托车右把与桑塔娜2000车右前车门相撞。骑摩托车的人头部受伤晕迷,后在医院做开颅手术后,不能忆起当时情况,找不到当时在场的与车主没有关系的证明人。而据辆桑塔娜2000车(此车为一单位---地税局公车,猜想有可能也是吃完饭回单位)的司机和同时在车内的人(与司机和车同为一个单位)的说法是辆桑塔娜2000车由北向南行驶,且是绿灯,也就是说是骑摩托车的闯红灯,而且说是骑摩托车的人喝酒了。事后交警出现场,交警现场收集的所有证据都是不利于骑摩托车的人(事后得知交警队长为司机和车所在单位的办公室主任的大舅哥)。我想知道,在这样的交通事故里交警能做的最大的蔽有多大?有多少地方可能是在做蔽?如果所有责任都在摩托车一方,小车应该至少承担什么责任?请知者回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