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交警判了肇事方全责,医院检查让我休息三天,而我要求他索赔这三天的误工费。

这赔偿这方面要我走保险什么的,又要我出示个人的所得税和个人的收入。我是一个外地来打零工的,我怎么才能证明一下,并且要到赔偿金。

第1个回答  2012-08-24
误工费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
  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
  2.该固定收人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入,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
第2个回答  2012-08-24
误工费肯定是要给的。如果你没有这方面的证明材料,就直接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来计算吧。追问

他不愿意付给我这些费用,非让我走他的那些保险,我有什么办法么。警察说让我去法院起诉他。

追答

那是自然,因为他的车买了保险的。不这样做,他的损失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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