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应聘全职,但公司要求我签兼职合同,而且合同只有一份在公司那里,人事部并说看表现2个月后转为正式员工,现在已经工作3个月,人事部口头说我是正式员工,但没有要求我签正式的劳动合同,而且公司每个月都拖延一个月才发工资(就是2月份工作,4月份才发2月份的工资,5月份才出3月份的工资)给我们的理由是公司会计那里还没有批我们的工资单,所以要延迟发放工资.请问我需要什么证据才可以证明我是正式员工?那份兼职合同对于我是正式员工有影响吗?延迟发工资怎样才可以要求公司准时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