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未到期辞职公司不同意怎么办
签了三年劳动合同,可以三年内选择辞职。
只要你履行必要的通知义务,是可以在中途离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就是合法的,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时间一到可以离职。
即便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但未给单位造成损失的,也可离职(因为单位要对损失举证)。国家法律是允许劳动者辞职的,劳动者按规定办理是可以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具体规则如下: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八)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九)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十)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十一)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十二)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