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认定书中说,对方是主要责任,我们是次要责任,对方一是逆行,二是套牌号,三是超速,四是找到原来的这个车上的号,但一年没有验车,导致我方车上三死一伤,请问各位律师,承担责任如何划分,责任书上说我方有点逆行。在线等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九条就交通事故责任作了科学的划分。这就是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
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另外,遇有特殊情况时,交通事故责任划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分别规定采用责任推定的办法进行。即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怠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赔偿问题很复杂目前责任大小跟赔偿比例也没有统一标准,全部责任全部赔偿没有争议,其他一般是先由交警调解协商解决。
分歧大的只有上法院起诉,由法庭判决。
扩展资料: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
参考资料:
对方是重大过错着,是不是应该承担80呢,
有没有91分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