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尾事故 处理流程

我去年12月拿的C牌 五一那天出外回程的时候,因为大雨及没路灯的路况下,与前车追尾,我车(广本)追尾前车(七座的商务车),当时在现场没谈修理的费用,只报了110,然后交警拖车了.......现在我想问一下,因为我已经委托了汽修厂提我的车出来修理,但还没到交警方面处理责任认定,那是否一定要我到交警处签了责任认定书,对方才能提车出来维修呢?
因为对各方面都不太懂,所以我想跟对方车主谈好修理的事项再去交警那里处理,这样可以吗?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8
  一、追尾事故处理流程:
  1、打开双跳灯(又叫双闪,一般在中控台中央,三角形符号);
  2、有拍照手机的,先拍照,一定将两车、标志线拍进去,尽量能够一眼看出实际情况,没有拍照手机的,找粉笔画线,将车轮廓画下来,如果没有带任何可以记录作用的工具,而事故责任判定不会有问题的话,可以靠边撤离现场(比如追尾事故);
  3、打110报警,说明地点,交警会问你能否移动车辆,能移动要撤离现场的;
  4、撤离事故现场,也就是离开马路中央的通行区域(尽量靠边停车,不要影响交通);
  5、和对方司机交谈,互相记下车牌、车型、车辆单位;
  6、警察来了以后,会划分责任。
  二、追尾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1)一方全责,双方责任
  然后警察会告诉你有责方联系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让保险公司来看现场,开好双份事故责任单以后让双方各自填好详细资料并签名,双方各留一份单子,警察就会走了;
  (2)如果对方全责
  请注意,不要轻易让对方离开,让对方联系保险公司,问是否要来看现场(大部分保险不看现场的,忙不过来),如果来看,那就一起等到他们过来看,如果不来看或已看完,要求对方保险公司到自己指定的修车地点去定损,这时那拉上对方司机,直接去你修理车的地方(比如4S),让对方保险公司定损并开定损单,修车方接受此价格认为可以修以后,让修车方开具修车发票,这时要求对方司机付掉钱并拿走发票、定损单,他再拿着这发票和定损单去他的保险公司换钱。假如对方没有跟你一起去修车的地方并付钱,那一定要记下对方详细资料并确定为真的,因为你修好车以后,必须让对方来垫付修车费用,你再给他修车发票和定损单,拉对方过来付钱是比较麻烦的事情,费时、费力;
  (3)如果是你全责
  那主动权就在你手里了,处理流程参考对方全责(主要还是个看现场、定损),当然,希望大家积极配合对方,该垫付的时候就垫付,反正最后保险公司都会认账的。
第2个回答  2019-03-22

护佑缘主出行平安,开财库聚财!!!

案例:小吴行驶在高速路时,在快接近出口的地方,由于前方有一辆车子在倒车,导致后方多辆车避让不及,引发连环追尾。由于当时匝道车辆较多,事故直接引发五车连撞追尾。小吴描述,当时他的车子位于整起连环追尾事故的第三辆车子。但交警最后开具的事故认定中,5辆车所负的责任都各有不同,有的车没有责任,有的车则负全责。
【解析】
汽车发生连环追尾,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尤其是高速路面上的连环追尾。一般情况下,五车以上连环追尾,第一辆车通常情况下没有责任,最后一辆车基本会被判定负主要责任。当然,这并不是“铁律”,如果追尾事故由第一辆车违章驾驶,比如:高速违规倒车、强行变道等原因造成,那么第一辆车也会被被判定有责。连环追尾事故在5辆以上的事故,事故可以分割成单一事故就按双车事故进行判定;如果多方陈述有出入,则通常按照“后车赔偿前车车尾、同时赔偿自己车头”的原则进行赔偿认定。如果出现复杂情况,则按照实际情况认定追尾责任。

第3个回答  2019-12-23
尽量保留现场,报保险,与交警。一般是追尾的责任。
第4个回答  2020-06-27
这个是你全责,但对方的要求过分了。可以不理他,现在开始不再给他们钱,看病可以,他们自己拿钱先看,然后告诉对方起诉到法院,法院怎么判就怎么赔。报保险了吗?就是有交强险也可以赔付的,交强险医药费是1W,车损是2000,其他误工费等是11W,
驾照问题:和交警说只能正常程序走,交警应该在10天内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然后把驾照取回,就等着对方起诉到法院吧,起诉到法院后,必须有正规的票据,然后拿到保险报销,没有正规票据的,法院不支持,你给对方的钱,没有票据的话,保险也不会给你报销的。
追尾,本身就不会有多大问题,对方显然是要讹你钱。你这么给下去会无休无止的。必须经过正规的程序一次了结。
第5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0
因为你的车已经被交警拖走,即使你委托汽修厂修理,交警也不会让你提走的.根据交警处理事故的一般程序,只要你们的责任认定书没有下来,是不可能把车提走的.至于你想和对方车主谈好修理项目再去交警那处理是可以的,但是建议你和对方谈的时候最好通知你的保险公司,否则保险公司可以对你们的协议不认可的.因为保险公司有损失的核定权.如果保险公司参与在内并且没有提出反对意见,则保险公司事后不能再以此为借口不承担责任或少承担责任.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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