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12月拿的C牌 五一那天出外回程的时候,因为大雨及没路灯的路况下,与前车追尾,我车(广本)追尾前车(七座的商务车),当时在现场没谈修理的费用,只报了110,然后交警拖车了.......现在我想问一下,因为我已经委托了汽修厂提我的车出来修理,但还没到交警方面处理责任认定,那是否一定要我到交警处签了责任认定书,对方才能提车出来维修呢?
因为对各方面都不太懂,所以我想跟对方车主谈好修理的事项再去交警那里处理,这样可以吗?
护佑缘主出行平安,开财库聚财!!!
案例:小吴行驶在高速路时,在快接近出口的地方,由于前方有一辆车子在倒车,导致后方多辆车避让不及,引发连环追尾。由于当时匝道车辆较多,事故直接引发五车连撞追尾。小吴描述,当时他的车子位于整起连环追尾事故的第三辆车子。但交警最后开具的事故认定中,5辆车所负的责任都各有不同,有的车没有责任,有的车则负全责。
【解析】
汽车发生连环追尾,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尤其是高速路面上的连环追尾。一般情况下,五车以上连环追尾,第一辆车通常情况下没有责任,最后一辆车基本会被判定负主要责任。当然,这并不是“铁律”,如果追尾事故由第一辆车违章驾驶,比如:高速违规倒车、强行变道等原因造成,那么第一辆车也会被被判定有责。连环追尾事故在5辆以上的事故,事故可以分割成单一事故就按双车事故进行判定;如果多方陈述有出入,则通常按照“后车赔偿前车车尾、同时赔偿自己车头”的原则进行赔偿认定。如果出现复杂情况,则按照实际情况认定追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