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以下是外地小孩户口在成都读书的条件: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委编办、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人社局、成都市房管局、成都市工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成教发〔2016〕2号)要求,进城务工人员为其子女申请入学(以下简称申请人),以进城务工人员“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应于5月的工作日向居住地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出入学申请,填报《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表》,并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居住证》(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可提供《成都市居住登记证明》);
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申请子女在本市中心城区就读的,须提供申请人与中心城区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申请子女在本市郊区(市)县就读的,须提供其与该区(市)县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该区(市)县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申请人需提供截止5月31日,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截止5月31日,申请人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 针对您的情况,你可以在居住地派出所办理《成都市居住登记证明》。
目前,成都市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工作文件暂未出台,建议您可参照2017年相关政策要求做好资料准备,待2018年相关政策明确后再进一步完善。 未尽事宜需要咨询,请致电成华区教育局小学教育科(028-8432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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