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员开庭的时候才把被告的答辩书给原告看,这样法院存不存在失职?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5-06-30
《民事诉讼法》第125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所以,人民法院有义务将被告的答辩发送原告,这是程序要求,没什么不妥。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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