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因贪念动用他一好友的信用卡,把卡里的钱取走了,金额是7800元。他的这位好友立了案,报了警。现在我这个朋友被抓到看守所去了。以盗窃罪起诉拿钱人。请问这样的情节严重吗?一般会被判刑多久?假如当事人现在撤诉的话还会被判刑吗?急,请帮忙解答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