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习期,试用期的问题,不是很懂,而且时间上也有不懂的

在家公司实习了3个月,按照这个情况是应该转正么?但我实习完3个月又说4个月试用期,于是我又工作了4个月,但4个月完了,老板又说再这样工作一个月(也算试用吧),说看表现再看转正的事情,也就是前后8个月我都没转正,没签合同,对于相关法不甚了解,不知道这样算不算侵犯了我的权利,希望能够帮我分析解答下。

第1个回答  2011-01-28
这个已经是违反了合同法,你可以在他那里这样继续干4个月,干到12个月的时候你就是终身制员工,老板没有重大理由不能辞退你
当然,你现在也可以告他,一告一个赢 我的方法 是你在看重这家公司的前提下使用的,劳动法有规定,如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工作满1年的,就属于终身制员工
第2个回答  2011-01-29
现在规定,试用期的也需要签劳动合同(不签就违法)。
如果公司达到1年没有签劳动合同的话,你需要在有效期内去劳动委员会申请仲裁,公司应该补你一年工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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