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保全异议申请书提交多长时间给回复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5-03-24
15个工作日:

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
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
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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