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和《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域成都统一户籍实现城乡居民自由迁徙的意见》(成委发〔2010〕23号),为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工作,制定 《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的实施意见》。该《意见》经2011年成都市人民政府第8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11年4月20日成都市教育局以成教发〔2011〕4号印发。《意见》分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工作要求5部分,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