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里是这样规定的:
与14周岁以下(幼女)发生性行为(因为及其多原因,只要行为人与
受害者生殖器官接触,就视为奸淫幼女罪),若是故意则定罪为奸淫幼女罪,若不是故意(即:行为人却实认为受害者已经满14岁,受害者也像14岁以上的,视为强奸妇女罪)(因为奸淫幼女罪判得比强奸妇女罪重很多,所以要这么定罪。)
若只是进行猥亵行为等,按
流氓罪从重处罚。
如果行为人和被害人都是男性,有些地区也按强奸罪论处。不过这样的实例不多(废话中...…%!×#◎#※)
与满14周岁的女性发生性行为:
1.女性自愿:不属于强奸罪
2.受害人被强迫:属于强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