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9-10-29
要求如下:
(l)管道焊缝的内部质量,应按设计文件的规定进行射线照相检验或超声波检验.射线照相检验和超声波检验的方法和质量分级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2)管道焊缝的射线照相检验或超声波检验应及时进行.当抽样检验时,应对每一焊工所焊焊缝按规定的比例进行抽查,检验位置应由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的质检人员共同确定;
(3)管道焊缝的射线照相检验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l)下列管道焊缝应进行100%射线照相检验,其质量不得低于五级:
输送剧毒流体的管道;
输送设计压力≥10MPa或设计压力≥
4MPa且设计温度≥400℃的可燃流体、有毒流体的管道;
输送设计压力≥10MPa且设计温度≥400℃的非可燃流体、无毒流体的管道;
设计温度<
-29℃的低温管道;
设计文件要求进行100%射线照相检验的其他管道.
2)输送设计压力≤1MPa且设计温度小于400℃的非可燃流体管道、无毒流体管道的焊缝,可不进行射线照相检验;
3)其它管道应进行抽样射线照相检验,抽检比例不得低于5%,其质量不得低于Ⅲ级.抽检比例和质量等级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4)经建设单位同意,管道焊缝的检验可采用超声波检验代替射线照相检验,其检验数量应与射线照相检验数量相同;
(5)当检验发现焊缝缺陷超出设计文件和本规范的规定时,必须进行返修,焊缝返修后应按原规定方法进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