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残鉴定为十级,赔偿7月本人工资。其中是怎么赔偿的呢?劳动合同上底薪是4000,但是每月底薪实际是6000,会补助2000,另外因为工作经常出差,所以每月出差补助大约在3000,受伤前的到手实际工资大概在9000左右,出差在外受伤的,想请问其中赔偿7个月的本人工资是按什么标准赔付呢?感谢。
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那社保赔付的那7月工资是怎么算的呢。缴费基数应该是按合同上的4000
追答不一定,社保缴费基数是一个等级基数,如果你确定社保缴费基数是4000元的话,社保支付的工伤标准假设是7个月的,就4000乘以7,就这么简单,同样的道理,假设你的工资实际收入是3000,社保缴费基数是4000,同样也是按照4000乘以7 的标准
追问哦哦那意思就是,社保赔付我4000x7因为我只交了4000的基数 剩下的那部分我就拿不到或者找公司协商是这个意思吗
追答是的,理解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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