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定,我追尾甲,全责,甲修车花了6000,保险公司定损只给我4000. 那剩下的2000应该由我出。

但是我觉得不该我出,和甲协商,让他起诉我和我的保险公司,我败诉,那这2000是由保险公司出,是吗? 诉讼费我和甲平摊(本来应该败方出的)。这样可行吗? 对我以后的说会不会留下污点?

还有就是,我先给甲6000,然后再起诉保险公司,向保险公司追偿这2000块。这样可行吗?

这2种方法哪个好。

第1个回答  2011-11-26
建议让甲起诉你比较好,然后你按照判决书履行后起诉保险公司要求理赔。其实主要还是对损失金额的确定问题,保险公司的定损又不是权威的,届时由司法鉴定确定实际损失金额。追问

那假如法院判的也是4000,甚至更低怎么办? 超出部分费用谁来承担?
甲自己 还是 给甲修车的地方 还是我

追答

甲自己,反正和你就没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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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1-11-26
问题是,甲修车花费的6000,是怎么认定的?有没有通过物价部门的核定?有物价部门核定的才能作为证据。有的话,可以让甲起诉你和保险公司,即是头种方法好。追问

只是修车的开的发票

追答

单是凭修车的发票是不合理的,因为修理厂或者说是保险公司对于定损维修的价格有争议的,必须通过第三方来估价,这个第三方就是物价部门了。不能说保险公司说多少就是多少,更不能说修理厂说多少就是多少。相反,相信保险公司比修理厂更值得信赖一点。
就这样的话,要想保险公司追讨这差价2000元,目前是没有合理的证据支持,只能通过诉讼,向法院提出要求物价部门再对事故损失进行评估了。

第3个回答  2011-11-27
这个我不太清楚,你去个法律网站吧http://china.findlaw.cn/,里面有免费咨询,专门律师帮你解答。希望能帮助你
第4个回答  2011-11-26
让甲起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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