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方与次要责任方的赔偿责任

我司驾驶员(A)驾驶汽车与另一名司机(B)驾驶的载有乘客C的轿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C受伤。经公安机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A应负事故的次要责任,B负事故的主要责任。现C将A及我司及我司汽车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法院,要求我司承担赔偿责任总计30多万。但未将B列为共同被告,问,我司是否能以我司仅承担次要责任进行抗辩?
我司仅为次要责任,原告在诉状中要求我司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是否合理,我司与司机B是按份承担,还是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公安机关相关的认定书,我认为应承担按份责任,是否正确,望各位达人予以解答

第1个回答  2011-09-22
C有权放弃对B的追偿,你司仅对所承担的次要责任进行抗辩。
第2个回答  2011-09-22
1、你要将B追加为被告。
2、你可以按照你所说的理由进行抗辩
3、你还可以说,你司以投保,即使有相关赔偿配用,也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第3个回答  2011-09-22
1、你方保险公司先在交强险中不划分责任赔付对方,超过交强险的部分,按照责任划分赔偿。
2、原告要求你方承担全责不合理。你方只是在超过交强险部分,才按照责任赔偿。
你可加我扣扣详谈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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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1-09-22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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