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
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从业资格是指从事某一专业(职业)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执业资格是指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职业)实行准入控制,是依法独立开业或从事某一特定专业(职业)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
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它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在我国职业资格证书根据不同的职业,分为全国统一鉴定,省级劳动部门统一鉴定。
全国统一鉴定的时间一般为每年的5月和11月。实行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有:秘书、营销师、物业管理员、电子商务师、项目管理师、心理咨询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物流师、网络编辑员、理财规划师、广告设计师、职业指导人员、企业文化师、企业培训师共十五的职业。
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等级
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等级: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技师(二级)和高级技师(一级)。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八章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职业教育法》第一章第八条明确指出: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文凭、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这些法律条款确定了国家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