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车在没有信号灯的十字路口向撞,请问各位我要付全责吗、

我的车由西向东行驶的,对方由南向北,我的右前角与对方左前角相撞,我的车道有黄分界线,对方车道没有分界线,而且对方路也没有我的车道宽,

第1个回答  2011-12-30
根据交通法的规定,您并不需要负全部法律责任追问

现在交警判我全责,说在没有信号灯的十字路口,左手让右手先行。说2004年交通法规已经修改了,有黄线要让路中间没有线的先行,我就是想不通为什么对方一点责任没有。

追答

2011年出台新交通法规
根据您的情况摘录如下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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