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应如何赔偿员工

在企业内工作2年,合同是3年的,然后3年没满,企业要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个人在企业并无过错,我想知道下,像我这样的情况,企业需要补偿我什么?另外我这2年企业也没给我交纳过社保的!

第1个回答  2014-09-03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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