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02-28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标准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
(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
(4)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第2个回答 2018-06-27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这里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包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的无责任、次要责任、同等责任的情形。对于交通管理部门因客观原因无法认定事故责任的,可以依据交通事故部门对事故现场、当事人的调查笔录,做出分析判断,只要申请工伤职工不属于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或者明显的交通违章行为,一般可以认定为工伤。
第3个回答 2013-11-11
你到底做的是什么伤残鉴定,为什么又是拾级,又会是玖级。交通事故是怎么造成的?别人撞伤你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