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直接出的车祸现在想问问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原则和依据是什么!

我在小区对面回家,小区门口右侧有人行道,我在马路对面的也就是小区门口的左侧回小区,没有往右侧走,直接过的马路,走到一半发现有车就停在过双黄线半米左右的地方等车,站在那被车装了,责任怎么划分,有人说小区门口的马路左右都是人行横道,这样的说法对吗?交警现在告诉我是次要责任,大概在30%左右,请问这样划分对吗?我住院期间单位对我没去上班,所以季度奖金没发,大概在8000左右可以申请让对方赔偿吗?

第1个回答  2013-10-25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
事人的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必须依法确认事故中各方当事人的法定义务;依法确认各方当事人法定义务的优先原则;确认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
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根据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认不同的交通事故责任。交通事故认定应掌握行为责任原则、因果关系原则、
路权原则和安全原则、结果责任原则等。其主要的法律依据有《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道交法规规定车辆需在接近人行横道之前减速,但这并不意味着人行横道的安全范围就可以延伸至人行横道周围,另外,在红灯的时候穿越人行横道,一样是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需要承担大部分责任。结合您的情况,对此次事故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对于因事故造成误工费用,如果单位能够出具证明的话,是可以在交强险中得到赔偿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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