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要提前终止劳动合同,是不是提前一月通知就不用多付一个月工资的违约金?

在该公司工作半年,已经转正。现在公司单方面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允许我再公司待一个月,但说只给我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这样的行为有没有违反劳动法。
请如实说明,十分感谢?

第1个回答  2008-09-12
不是,公司仍要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违约金。
第2个回答  2008-09-12
公司提前终止合同是有条件限制的,不是没有理由提前通知就可以的。还有补偿金要看你在公司工作时间的长短,但最少是一个月。
第3个回答  2008-09-12
工作未满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补偿金
半年,是指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计算半年,以合同为准
假如你还有试用期,恐怕未满半年,法定就是半年补偿
但是你还在公司呆一个月,这一个月,只要你按时工作,依然视为劳动,这个月必须给予工资
第4个回答  2008-09-13
是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公司仍然是要多支付一个月工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5个回答  2008-09-12
理论上好像没有什么问题

已经提前告之了

已经按规定给了补偿金,一年就是一个月,半年那就是半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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